《這「啾式」人生》「啾啾麥」陳宏宜的跳痛成功學:當自己的追夢綠!

CH11 當自己的追夢綠
當然,我不認為「追夢綠」德雷蒙.格林(Draymond Green)一進聯盟就意識到知道自己的球風非常適合現代的NBA,而是他有一顆相當炙熱的求勝心,在訓練時總是相信自己能夠邁向頂尖,只要一上場就是拚盡全力,為了贏球不顧別人眼光,努力打出別無分號的全能風格,在天時地利人和的交叉配合之下,奠定屬於他自己的傳奇。因為這種相信自己、無畏他人的信念,正如我當初成為體育主播時的心境,所以在現代一干NBA球星當中,我特別欣賞他。


Draymond Green
有別於追夢綠在第二輪第三十五順位才被金州勇士選中,我可是經過層層關卡,擊敗上百位應試者,才成為當時ESPN要找的那一人,嚴格說起來,稱我選秀狀元也不為過,但是,我畢竟是一個沒有體育背景,也非傳播科系出身的人,即使身懷豐富的戲劇經驗,卻不被主流社會當成一回事,當然更沒什麼早就認識的哥字輩還是姐字輩的前輩處處罩著我。可說是從入行的那一天起,重重挑戰擺在眼前,三不五時還有各式各樣的批評飄入耳中,有人指出我沒經驗,有人嫌我咬字怪怪的,還有人跟我說:「你不要以為只要靠長得帥就好了!(我發誓真的有人這樣說)」障礙多到我一度連第一步都差點踏不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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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這些人對我的指教有沒有道理,當時我在新聞與體育的專業知識真的是不及格,只有一點點模糊的概念,舉例來說,網球比賽當中的「Ace」代表發球連接發球者的球拍都不能碰到,可是我完全不懂;我也不知道足球比賽中的越位陷阱是怎麼回事;更不瞭解棒球比賽中球迷琅琅上口的「四傳六傳三的double play」是什麼?這一類我不懂的體育常識族繁不及備載,直到當了這麼多年的主播,也只是進步到稍微不模糊一點。

不過,我始終認為,既然自己被選進來了,一定有存在主播台上的特殊價值。而且我這個人有一個好處,就是無論任何事情,我都很喜歡把自己當成主角,可能也是長期當演員的習慣,所以當我開始要在陌生的體育新聞界耕耘時,我深知如果要跟人家比新聞專業,在比賽開始之前就已經輸了一大截。與其在不熟悉的領域打仗,倒不如把比賽拉回主場,用自己擅長的方式做新聞,什麼情節都用自己毫無理性超不中立的角度切入,簡單來說,就是充滿了自己、自己、自己,在工作中加入快要滿出來的個人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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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方說,若遇到我佩服的球員,我毫不掩飾地把他捧上天。一播到皇上勒布朗.詹姆斯的新聞,則是凡事加個龍字,例如:皇上的「龍爆扣」,或是追夢綠誤觸皇上的「龍柱」等等。如果球員是當紅炸子雞,我會故意扮演無腦小粉絲來裝熟,順便增添一點樂趣。例如每逢林書豪的新聞,就一定要形容他身上流著台灣人的血液,頻繁到我爸常問我:「人家林書豪明明是美國人,你這樣吃他豆腐,確定林書豪不介意嗎?」或者是某某球星和我只見過一次面,自動升級成對方和我也有一點交情。這種極度充滿自我意識的播報,很快地就讓我建立獨特的風格。


我跟曾文誠大哥不算有太大的交集,但每次見面他給我的溫暖,還有三不五時傳個訊息來說「Michael那個《星爺NBA》做得不錯」,才知道他一直有偷偷注意我們這些後輩。
我之所以選擇這麼做,還有一個原因,現在是一個資訊爆炸的年代,手機拿起來滑一滑,五分鐘前世界體壇發生了什麼事情盡收眼底,觀眾不需要我正經八百地告訴他們球賽的輸贏,所以我選擇以幽默風趣的方式,扮演一個陪伴他們複習本日大事的人。在十年前的新聞界,大概不會有我這種人立足的機會,但是在凡事求快、求有哏、有趣先決的時代,我剛剛好成了體育主播圈的追夢綠,用充滿個人風格的方式打下自己的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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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皇上勒布朗.詹姆斯這位在2003年NBA選秀會上不世出的天才,也經過三個球季的磨練,才真正展現領袖氣質帶隊打進季後賽。雖然我入行時自詡為超級新人,也多次在新聞編寫上展現無限創意,但是畢竟是在一個能事先準備的環境下所呈現出來的作品,而在鏡頭面前的工作要求,主要是自然通順地唸出讀稿機上的文字,雖然都是一門學問,不過挑戰性不大,對我來說,有一點像是要一名交響樂手去演奏流行樂,做久了總覺得不夠有趣,缺少一個能真正展現自我風格與可能性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