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上帝為勒布朗買單,那我就付給德韋恩.韋德。—淺談詹韋兄弟16年

詹姆斯在和韋德的最後一戰透漏了一些事情,他和後者說:「(我們的最後一戰)不是在這(Staples Center),就是在麥迪遜廣場花園。」

這段話也引起了網上的熱烈討論,直到他在《克里夫蘭老實人報》的御用記者瓦頓跳出來闢謠,指出勒布朗從未考慮過紐約。

但也因此出現了另一個籃球史上最大的「如果」,如果詹姆斯當年加入了紐約那又會如何呢?

在11年或是18年的其中一個時刻,他最終選擇了世界上最具影響力的城市,那麼他還能拿到3座冠軍嗎?NBA能超越NFL成為美國本土最大的運動聯盟嗎?

以及,韋德會跟著他離開南海岸嗎?

這些問題都很有趣,但我倒是想起了另一則趣聞。



2009年時JAY-Z發表了那一首紐約國歌《Empire State of Mind》,其中一句話相當引人遐想,他說:「If Jeezy’s paying LeBron, I’m paying Dwyane W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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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從字面上看意思很好懂,JAY-Z本身就籃球迷,而且和韋德與勒布朗都是好友,歌詞裡面夾雜一些調侃也無可厚非。聽起來意思也真的就是:「上帝如果要幫勒布朗買單,那我就付韋德的。」

但後來有饒舌大神出來發科普文,原來人家JAY-Z影射的可多了。歌詞裡的Jeezy指得是Young Jeezy(另一個饒舌歌手)。

他老兄當年唱了一首歌叫《24–23》,內容講得全是門徒那一黨事。內容是說Jeezy曾經花了24000鎂買了一公斤的古柯鹼,而之後他發現只要23000鎂就能買到同樣數量的貨。為了讓這一首歌不要這麼18禁,所以歌詞裡他就分別用科比和勒布朗的背號來隱喻。「I used to pay Kobe , but now I pay LeBron .」

於是,JAY-Z這一句就是打蛇隨棍上,既然你要勒布朗,那我韋德吧。而這一句好詞也因此紅了大街小巷。



平心而論,我覺得這首歌一定程度的吃了詹韋和科比三人的豆腐,也是因為他們夠紅JAY-Z和Jeezy才會這麼唱,否則他怎麼不唱馬文威廉斯(Marvin Williams) 、傑森·理察森(Jason Richardson)?怎麼不唱喬治(Paul George)和安東尼·戴維斯(Anthony Dav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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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樣一件事也說明了09年是個多麼讓人難忘的一個賽季,當世最偉大的三位籃球員巔峰時期在此時巧妙的短暫重疊。科比拿了他離開歐尼爾後的首冠,勒布朗拿了生涯首座MVP,韋德拿到了例行賽的得分王。

甚至我們往回看時會有些意外的、他們三人此時的歷史地位其實是很接近的,科比累積了最多的榮譽,勒布朗統治了一切除了冠軍之外的數據,韋德則擁有最棒的傳奇時刻。註1

註1:2006年總決賽35+8+4,最後4場比賽分別砍下42分、36分、43分、36分,率隊連勝四場擊敗小牛拿到總冠軍,拿到了喬丹之後含金量最高的一座FMVP。

比爾西蒙斯在《籃史通鑒》中把韋德排在NBA歷史上第28位,與之相比,保羅排在第90位,卡特排在第89位、霍華德排在第78位、麥葛雷迪在77位。

邁阿密人當時打了6個賽季,長年打出25+7+5的數據,入選過5次全明星賽,一次一陣(09年)和兩次二陣(05、06年)及一次三陣(07年),兩次最佳防守陣容,一座得分王,一次總冠軍和一次總冠軍賽MV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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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詹姆斯被排在了第20位,場均約28+7+7,5次入選全明星賽,三次一陣(06、08、09年),兩次二陣(05、07年),兩次最佳防守陣容,年度最佳新秀,一座得分王,一座年度MVP(09年),一次總亞軍。

科比打了13個賽季,場均25+5+5,11次入選全明星,7次一陣(02、03、04、06、07、08、09年),兩次二陣(00、02年),兩次三陣(99、05年),10次最佳防守陣容,兩次得分王,拿了4座總冠軍,1次總冠軍賽MVP及年度MVP。

科比多打了7個賽季,而且命更好,所以榮譽更多一些,但詹韋二人擁有未來,當時這三人在地位上是很接近的。

於是所有人都想看他們在季後賽中進行交手,然而這樣一個系列賽最終並沒有出現,「23 VS 24」的失約,或許可怪給命運,但「3 VS 23」沒能上演,則是因為3號讓23號改成了6號。

這是NBA近代史上最弔詭的一件事,過去大家都在討論「決定一」時都將焦點放在勒布朗身上,沒有太多人在思考韋德在想什麼,但他才是最為關鍵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