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東尼·戴維斯時代的終結,與紐奧良崩毀的最後一景。

安東尼·戴維斯(Anthony Davis)和球團的爭執,其實不全然是籃球的問題,外界對於這個事件,更多的是在討論關於職業道德的、勞資之間的一些事。

一個球員需不需要忠誠,這是一個偽命題。因為首先你必須回答什麼是球場上的忠誠,然而在一個流動市場中,你很難去定義它。這就好像你要一個現代的年輕人像愛自己一樣去愛他的公司一樣,有點一廂情願,因為現在的人力市場鼓勵他四處轉移找尋機會,人員待在一個地方不夠久,導致他和這裡的人事物根本沒有產生「命運共同體」的感覺。

十幾、二十年前有這個東西,那是因為當時交易發生的頻率太少,有一些球員從選秀進來到退役都在同一個退伍。然而現在這個聯盟已經發展壯大了,球員做為球團的資產,他的作用和價值越來越複雜,不是簡單的打好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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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還沒被選進NBA就已經成為籌碼了,在這種情況下,你很難要求主雇雙方能走向積極正面的關係。

認同感這種東西是這樣的,一群人只要有著鋼鐵般的共識,那他們就容易彼此接納。然而現在的聯盟不只節奏快,而且不管場內場外的東西都要速成的,因為所有人都明白,落後是要挨打的,球員會自己往強的地方移動,球隊也會全力爭取強的球員,在這裡菜是原罪。註1

註1:其實還有一個原因,我們前一代的那些人,沒那麼怕輸。現在訊息傳播太快了,而且贊助商以各種方式參與進來,什麼東西都被貼上了商業價值。輸掉一場比賽對於一個球星來說,代價太大了。詹姆斯在其最慘痛的11年,就如有些人說的:「連呼吸都有罪。」

於是,為了因應這種情況,一些傭兵就此孕育而生。

其實浪人球員以前也有,但現在連全明星等級的球員也可以變成打工的,整個階級開始劇烈搖動。

以前這些能改變比賽的球員,通常被認為是一個球隊、甚至一個城市的象徵。所以說到鐵血,我們會想到派屈克·尤英(Patrick Ewing)和九零年代的紐約。說到經典和團隊,我們想到拉塞爾傳承給大鳥的塞爾提克。說到華麗絢爛,我們想到魔術強森和洛杉磯的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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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球隊和球星的關係是近乎永恆的,因此被聚集而來的那些人,也都是有相同氣味的傢伙。底特律的藍領工廠裡,就是會產出藍比爾、馬洪、愛德華、薩利、羅德曼這群惡漢。丹佛高原的奔放大地上,就是會出現眼裡只有籃框的奔放得分手。這是因為球隊長時間和同一個團隊合作,他們打球的風格就容易被球迷們深深銘記。

球員們看著和自己近乎同質的球隊時,會覺得與有榮焉,會想要分享榮譽,這就是所謂的認同。



但是現在我們都明白情況不是這樣的,擁有更多球星的那一方會贏,凱文·杜蘭特有機會在本季為金州贏下第三座冠軍,但他更像是一名雷霆球員,他的血液是藍色的。

所以,我們不該用忠誠來討論戴維斯事件,在商言商,用職場倫理的角度來審視會比較合理些。

一個自由球員,理應可以到任何他想去的球隊打球。同樣,球隊也有資格去交易他們認為不適任的球員。這就是契約精神的一種實踐,也是構築現代文明的重要元素之一。

戴維斯不想和鵜鶘續約?喔,這可能有點遺憾,但沒問題,他值得去追尋一個屬於自己的冠軍。

戴維斯想和勒布朗聯手?好吧,我必須說我有點錯看他了,但是還行吧,畢竟在這個時代,你必須要有另一名超級巨星當夥伴,才比較可能接近成功。

但是在季中透過經紀人公開表示想被交易?不好意思,這事真的沒有那麼酷了。因為不管你願不願意為這一支球隊打球,在球季之中你是有約在身的,那麼打好球就是你的首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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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我們稱之為職業道德。

巴克利說:「受僱的員工絕不可以凌駕於老闆之上,絕對不可以。」他是對的。你拿著別人的薪水,卻在做傷害公司的事,這於情於理都說不通。

球隊沒有經過球員同意,就將其交易出去,這確實非常不講道義,也應該對此發起批評。但是球員損害球隊利益是另一回事。因為除非球團沒按時發工資給你,或是超出合約範圍的增加你的工作量,否則從各種角度來說,並不能算是虧待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