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提起交易無效之訴!驗貨程序啟動!

“抗議!抗議!選舉無效啦!投票有瑕庛啦!”這可能是這幾天最常聽到的口號,每一次選舉台灣都被用力的撕裂一次,世代的對立,貧富的對抗,依舊沒有解決,但就在無奈與精神折磨之時,腦中蹦出了專欄的新主題,沒有檸檬尬冬瓜,更沒有蜂蜜檸檬,反而蹦出了這篇的想法,於是我拾起了鼓棒,向包大人擊鼓鳴冤,於是我拿起了毛筆,寫起了訴狀跟判決書。

案件一:不存在的交易案
原告:洛杉磯湖人隊
被告:David Stern

事由及理由:
在2011年的冬天,當時還不流行組隊報團,還在強人各據山頭的美好時代,從2005年就一直效力於黃蜂隊(現在的鵜鶘隊)的控球後衛Chris Paul一直是球隊倚重的重心,表現當然也是有目共睹,但是球隊戰績總是時好時壞,而各隊總管當然也是磨刀霍霍的想要網羅這位明星控球後衛,不管是檯面上或是檯面下都暗潮洶湧,就等著適當的時機到來。

場景換到Staple Center,前一賽季在西區冠軍賽被小牛以4比0橫掃的湖人隊,當然想要一雪前恥,尋求優秀的球員加入,再創紫金王朝,而Chris Paul當然就是首要目標,於是湖人找來了火箭隊一同尋求與黃蜂隊交易的可能,湖人交出了Pau Gasol與Lamar Odom,火箭也交出了Kevin Martin、Luis Scola、Goran Dragic及2012首輪選秀權,黃蜂隊則是交出了Chris Paul。

原訂計畫,湖人能得到夢寐以求的Chris Paul,火箭得到當打之年的Pau Gasol,黃蜂則得到Lamar Odom、Kevin Martin、Luis Scola、Goran Dragic及2012首輪選秀權,但就在交易近乎完成之時,當時NBA總裁David Stern卻以“籃球原因”拒絕此項交易案,使得交易破局。
那為何NBA總裁能有如此滔天的權利去阻止交易案?原因是當時黃蜂隊因為財務問題,轉交由NBA聯盟代為管理,也就是說當時黃蜂隊的老闆就是NBA聯盟30支球隊的老闆,而Stern也在後來澄清,當時的黃蜂總經理Dell Demps根本沒有被授權任何交易案的權利,所以黃蜂老闆“們“沒有授權,也就沒有所謂的交易案,那筆交易也就從來沒有發生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