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籃球進階數據#2 有效命中率 (eFG%) 與真實命中率 (TS%)

在籃球場上,為人熟知的命中率有三種,即投籃命中率(FG%)、三分命中率(3Pt%)、罰球命中率(FT%),在進階數據的計算上,有兩個總和的命中率概念來涵蓋原始三命中率。



有效命中率 (Effective Field-Goal Percentage, eFG%)

eFG%是由前快艇隊教練 Mike Dunleavy跟傳奇球星Rick Barry所提倡使用(90年代中期,Rick Barry發表的幾本 Rick Barry’s Pro Basketball Bible,裡頭用進階數據來評比當時在NBA打球的球員們)。從計算方式本身來看,因為FG%中間已經包含了三分球的命中率,但是三分球得分當然不會是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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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在計算總命中率上面就是很古典的命中數除上出手數,由於命中三分球多了這麼一分的差距,eFG%中想提供的就是以多這一分的”得分數”來增加”命中數”的概念。也就是說,只要命中三分球,你可以比命中兩分球多得50%的分數,因此從得分的邏輯上面來思考,三分球的命中數目,就得多加個50%的比重權數在總命中數上面。

計算方法上面的設定就是:



eFG% = (FGM + .5*3PM)/FGA

有效命中率=(總命中數+0.5*三分球的命中數)/ 總出手數



真實命中率(True Shooting Percentage, TS%)

有別於eFG%,並沒有考慮到罰球命中率,在進階數據的思考上面,我們還是得需要一個總和的命中率來合併這三個命中率。計算方式如下:



{\displaystyle TS\%={\frac {PTS}{2(FGA+(0.44\times FTA))}}}

真實命中率=你的得分/ 2*(總出手數+0.44*罰球出手數)



在這邊的解釋上面,總得分拿來當分子不難理解,比較難理解的是在兩個係數,2跟0.44上面。在講這兩個係數的設定之前,要先來解釋一下球權(Possession)的定義。

假設我們現在是進攻方,在籃球場上我們會發生的球權終結狀況,會有以下四種:



1. 我們投籃命中了

2. 我們投失了,對方搶到防守籃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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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們失誤了

4. 我們投籃被犯規了(或在對方加罰狀態中),但罰球時罰丟最後一球,對方搶下防守籃板。



在這個設定之下,如果我們投丟了,但是我們搶到進攻籃板,球權得以延續這毫無疑問,但是搶到”進攻籃板“這件事情在籃球統計的計算上面,是不會讓你有多一個球權的。所以每一場比賽的雙方會有差不多的球權數,所謂的差不多,就是在每個半場某一方會有多一次或少一次球權。

既然兩隊的球權只會差到一次以內,因此只要『有效率』的使用球權,基本上就是贏球的保證。所謂的『有效率』,其實也就是增加命中率,跟減少失誤兩招而已。而球隊的速度,基本上就是以每48分鐘的球權數來計算,在一場比賽當中,越多的球權,當然表示進攻速度就越快,這也是現今計算比賽速度的方法。球權的計算方法如下:



Pos = .96 * (FGA + (.44*FTA) – OR + TO)

一支球隊的球權 =0.96 *(總投籃數+0.44*罰球出手數-進攻籃板數+失誤數)



在你要搶進攻籃板的時候,會有一個狀況是,對方的防守球員,會把球撥到自己的隊員上面,在這情況之下,自己的隊員在記錄上並不會得到一個進攻籃板(Vlade Divas表示:Robert Horry沒有進攻籃板),但仍然延續當次的球權,在NBA官方的統計上面這部分發生的機率為4%,因此96%就是這部分的權數調整。0.44表示,只有44%的罰球,是需要用到你的球權數來轉換,也就是說有56%的罰球是不需要用到你的球權數,主要是來自於進算加罰、技術犯規罰球、以及三分線的犯規(可罰第三球)或者是你罰的第二球沒進,但自己搶到進攻籃板,這四項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