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League 知名度大增? 雜談林書豪以及G League規則

隨著林書豪前進NBA G League尋找重回NBA的機會,越來越多人開始關注G League相關的賽事。有鑑於G League是個平時曝光度較小的聯盟,加上今年的相關規定有些許的改變,筆者在這邊就帶著讀者們一起淺窺G League到底是甚麼?有什麼重要的看點?





G League是什麼?
G League是個隸屬於NBA底下但獨立運作的聯盟。他的前身是D-League、NBADL,是一個類似發展聯盟的概念。NBA成立這個聯盟的目的是想要引進類似MLB的農場系統。我們都知道MLB的球隊農場養成系統是相當龐大且複雜的,包括有著許多不同層級的小聯盟賽事,也因此MLB的球隊養成系統對球團來說是相當重要的,而和NBA比起來也是略勝一籌。常常可以看到MLB球隊從自家農場養出足以影響聯盟的超級大物。在這個大頂薪時代,許多NBA球團開始思考如何善加利用球員身上的合約規則來為自己的球隊打造最佳的戰力,因此新秀養成開始被重視,而G League也成為一個球隊補強的好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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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League的球員組成也一點都不馬虎,許多現役NBA球員都是出身於G League或是曾經打過G League。根據統計,有45%的現役NBA球員層在G League出賽過,也有許多是現在聯盟一線的球星。包括了暴龍的Siakam、VanVleet,國王的Whiteside,籃網的Dinwiddie, Joe Harris,拓荒者的CJ McCollum這些有名的球員都曾在這個系統打過球。




G League怎麼運作?
最早的G League球隊其實並不是像現在一樣直接隸屬於特定NBA球隊,而是僅屬於發展聯盟的一環。而後NBA官方開始想建立和MLB一樣的養成系統後,許多NBA球隊開始收購各發展聯盟球隊,引此演變成現今G League球隊是直接隸屬於特定NBA球隊下。

NBA球隊可以將其球員名單中的球員下放置球隊隸屬的G League球隊中。而關於下放有一些限制,以下說明:

為了保障NBA球員在NBA出賽的權利,球隊想要下放球員至G League需要遵守一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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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盟經歷0-2年的球員:球隊可隨時將他下放

聯盟經歷3年以上的球員:球隊和球員須達成共識後才能下放

當球員被下放至G League球隊後,他有48小時的時間可以向球隊報到。



這邊提供一個有趣的小資料給讀者參考。2016-17賽季時,暴龍的Bruno Caboclo曾經在一個賽季中被下放至暴龍的G League球隊Raptors 905 許多次,而整個球季下來他共被下放了33次!不曉得這樣來回在兩個聯盟中奔波是怎樣的感覺~



許多人會覺得很好奇:既然NBA球隊都有球員名單的限制了,那G League也有嗎?
答案是有的。照理來說一個G League的球隊的球員人數上限為10人,然而若是從NBA下放的球員或是雙項合約的球原則是不算在那10人之內。因此有時候會出現某段時間G League球隊中的球員出現爆棚的情況。



那麼下放會對NBA球隊的球員名單產生什麼影響嗎?
當一名球員的合約是NBA的正式合約時,他就已被算在球隊的15人名單當中了。而若是身為一名正式合約的球員被下放至G League的話,他會自動進入到球隊名單中3個不活躍名單中(inactive list)。因此這樣做還是會佔據一個球員空格,然而所占掉的也僅是原本就不會出賽的位置。於是對於一些還無法成為即戰力的新秀來說,球隊通常會做出下放的動作讓他們去發展聯盟練練,畢竟若球隊需要他們時隨時都可以把他們叫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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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1 G League有什麼不一樣?
1. 比賽場地

有鑑於疫情的關係,NBA雖然是照常在自家主場和客場間來回比賽,但是G League可就不一樣了。在經過討論之後,G League決定複製上個賽季NBA季後賽的模式,將整個聯盟的賽事搬遷至奧蘭多迪士尼,進行泡泡聯盟的比賽。相關規則和去年的泡泡聯盟基本上是大同小異的,有興趣的讀者可以自行參閱

延伸閱讀:復賽懶人包-NBA在迪士尼開賽的相關規定



G League表示這樣進入到泡泡聯盟是希望暫緩球員在母隊和G League球隊間的流動,畢竟在美國疫情仍然嚴重的情況下,NBA官方最不想看到的就是因為有球員染疫而造成聯盟又再次的停擺,因為光是上一季停擺所造成的損失可以說是相當可觀的數字!而這可能會對一些球員造成影響。